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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非工作的名义占用员工私人时间是否合法?

天津 04-11 14:12  悬赏 0  发布者:flzx20…… 给我留言  回答:(7)
工厂正常工作时间为8:00-17:00,有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公司要求班车提前10分钟到达厂区,
实际情况是:根据公司安排的发车时间,很多线路的班车是提前半小时甚至更多到达厂区;下班时也是下班时间20分钟后才能发车.早晚无偿占用员工私人时间约1小时(非路程时间),员工时薪20-60不等.

工厂迁址后,离市区较远,班车时间均提早半小时到一小时,由于班车站点离住所太远发车时间过早,无公交可以到达班车站点而产生的昂贵打车费用,是否可以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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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1 15:34
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36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11 23:58
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4-11 14:18
劳动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合同条件发生变更,你可以考虑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4-11 14:41
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11 16:38
视劳动合同而定
可以和公司协商
也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4-11 20:32
劳动合同条件发生变更,你可以以此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4-12 13:24
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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