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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昨日8月31号下午四点发生交通事故 我骑着电动车被另一辆电

福建-宁德 09-01 15:47  悬赏 0  发布者:Fox 萍 回答:(5)
于昨日8月31号下午四点发生交通事故  我骑着电动车被另一辆电动车从右侧超速撞上   我右手手指受伤  缝两针   右腿受伤青肿   对方当事人家长带我去当地医院  进行治疗的   费用也是他们出的   因为当时没有报警  时隔第二天  我打电话要求对方当事人 赔偿我误工费2000元   因为我右手受伤上不了班   至少要半个月恢复   对方不肯私了赔偿    还说可以报警  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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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9-01 15:51
可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9-01 17:23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计算。
回复时间: 2020-09-01 15:53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9-01 16:09
交警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20-09-02 14:04
交警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或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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