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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戳瞎对方眼睛,算不算故意伤害罪中的特别残忍手段?是不是根据具体案情分析的

浙江 09-10 08:27  悬赏 0  发布者:20200910EMcn 回答:(8)
故意戳瞎对方眼睛,算不算故意伤害罪中的特别残忍手段?是不是根据具体案情分析的,才可以认定戳瞎对方眼睛,是否属于本案中的手段特别残忍?原来有人问过相同的问题,有些律师说属于手段特别残忍,有些律师说根据案情分析,我到底信谁的呀?为啥回答会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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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9-10 08:47
根据实际案情,分析。
回复时间: 2020-09-10 09:07
马上报警,要求派出所委托鉴定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应拘对方15天内。轻伤应判对方三年内。重伤应判3至10年。并都应赔偿
回复时间: 2020-09-10 09:13
??想咨询什么
回复时间: 2020-09-10 09:25
打架致人伤害,应当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微伤,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2007年4月4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同时在公务员招考中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打架是我国社会违法案件中主要常见的一类案件,我国的社会管理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处罚。规定这类违法案件除了对自身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还应对相关的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拟补这类被害者的损失保护其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0-09-10 08:37
你想说什么
回复时间: 2020-09-10 09:18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9-10 10:34
根据实际案情,分析。
回复时间: 2020-09-17 18:25
你想说什么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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