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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迁安置

上海-静安区 04-12 18:49  悬赏 0  发布者:aaa222……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04年与前夫离婚但户口仍留在前夫家,后又在10年再婚,现任丈夫是外地人并带过来一个孩子。目前前夫家动迁了,在静安区东斯文地块,请问以我的情况我能分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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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2 18:56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属于动迁安置对象,你和房屋里面的动迁安置对象一样,享有平均分享得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4-12 19:58
房屋是公租房,还是产权房?份额需要依据拆迁公告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4-12 21:34
你仍属于安置对象,可要求分割份额
回复时间: 2013-04-12 21:54
当时离婚的时候可有分割财产?户口协商留下的?从形式上看你可以获得部分,具体还要看拆迁广告
回复时间: 2013-04-13 08:04
你属于动迁安置对象,具体数额依据拆迁公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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