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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在谁

江苏-苏州 04-13 09:45  悬赏 20  发布者:lnn11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院有一产妇,怀过4次孕,生了一个,流产两次,现在孕38+5周,入院,要求医生给其做催产,医生医嘱开了欣普贝生(塞剂,催产药物),但其产妇没有催产的指标,还有一项禁忌症(年龄大于35周岁),A护士接到药物后给医生打了电话(询问医生什么时候来用药,因为该药是医生亲自执行),过会医生来用了药(不是值班医生),用了药后护士便开始观察产程(监测胎心、宫缩),产妇在   开始宫缩呈不规则。因为换班时间在12;00,B护士继续观察,中央监测仪上表示胎心略快(正常的为120-16,该产妇的胎心波动在120-180次/分)中间B护士陈述汇报医生,询问是否取掉药物,医生说再等等(不是值班医生),当时产妇为不规则宫缩,13;36分A护士接班,中午值班护士告知产妇一般情况(生命体征正常),也告知B护士胎心情况也汇报过,该护士处理为吸氧,左侧卧位。14;30时A护士电话告知医生,胎儿心动过速,有不规则宫缩,问要不要处理,医生嘱让产妇下床活动(书本上是2小时以上只要药物在原位可以活动,但是本药品的说明书上是要连续仪器监测),A护士再次强调说产妇塞了欣普贝生了,医生说没事下来走,A护士记录后把仪器撤掉,让其下来走,从14:30开始产妇走到16:30,期间A护士每30分钟测量一次胎心,并询问宫缩情况,产妇口述跟之前差不多的。16:30夜班C护士接班,让产妇躺下做监测,测得结果是宫缩1-2分钟,持续时间约20秒,强度没有超过28。最后的结果是,产妇子宫全切了。小孩转去上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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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3 12:40
子宫切除应与医院过错医疗行为有关联
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要帮助可联系我。
注意诉讼时效是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4-14 22:58
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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