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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出现纠纷
04-13 13:53 悬赏 20 发布者:ygchao……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闵行区 回答:(21)(2)看车后签订合同,但由于疏忽,合同上未标注具体车款和里程,缴纳定金15000元
(3)车辆过户,手续完成,余款还没付
(4)发现车辆并不是宣传上的“豪华型”,而是“舒适型”(二手车市场差价至少为5000元);里程数根据4S店保养记录,至少为117000公里(里程数造假至少导致差价3000元)。
(5)买家扣留剩余车款未付,车商扣留车辆未交付
请问,买家是否可以维权?如何维权?
(1)卖家所售实际车型与宣称车型不符(有照片为证,证据充分),表显里程远小于实际里程(4S店保养记录为证,不知是否充分)。这种行为直接影响了买家的判断。卖家在此过程中是否违法?如果是,触犯了什么法律?
(2)买家因经验不足未在合同上标明车型车款,如果起诉撤销合同,法律依据如何?
(3)卖家已经将车辆过户给买家,如果合同撤销,买家是否应再次协助过户?如果是,产生的经济损失(例如过户费)如何分担?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不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最多是违约行为而已,当然违约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违法,违反了民法、合同法有关如约履行义务的规定而已。
事实上,对于买卖合同中卖方应当交付的产品型号等具体信息,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在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无法确定违约。所以虽然卖方承诺和宣传的型号都是豪华型,但合同并没有约定,很难认定对方违约。
买方可以申请撤销买卖合同,有法可依。
鉴于你描述的情况,虽然合同没有对车辆配置做详细约定,但毕竟卖方承诺在先,后有相同的广告宣传,以至于买方一直误以为购买的车辆还是豪华型号,而卖方交付的产品却是舒适型号,那么之前的宣传行为给买方造成了重大误解,对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买方是可以主张撤销,行使撤销权的。
相关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车辆已经过户,如果合同撤销,那么车辆应当返还,买方应协助卖方过户回去,但可以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根据上述规定,基于买卖合同,车辆过户到买方名下,既然合同撤销,那么你作为买方应当将车辆返还,协助卖方过户。但由于卖方宣传与实际交付的车辆不符,造成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撤销,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买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虽然合同中对车辆配置、型号以及价格等重要信息都没有做约定,但卖方在各项宣传措施中都已经明确表明这些信息,以致于买方购买车辆时存在重大误解,所以本合同应当认定为重大误解导致的可撤销合同,你作为买方,可以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车辆,并要求卖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双方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签订和解协议,注明原合同撤销以及赔偿事宜、今后责任归属等即可,如果无法协商的,那么你作为买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维权。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上述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问题,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谢谢赵亮律师。那如果我履行合同,提车之后,我是否仍能追究卖家虚假宣传的责任呢?
可以追究,卖方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你可以向消协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具体方式和法律依据上面已经补充答复。
- [上海-浦东新区]
- 李仁红律师
- 36754积分
谢谢李仁红律师。如果采取这种方案,是否需要提起反诉才可以追回所付款项?
是的,一般宜在其诉讼中提出反诉。当然,你也有权主动发起诉讼。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408255积分
谢谢李军律师。由于合同并没有标注车型车款,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如何?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谢谢叶雪飞律师。主张退一赔一,是否有依据?这里的“一”,是指我交的15000块定金?
若交易已经完成则是整车价格,未完成则按照定金罚则,双倍赔偿定金。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谢谢高益民律师。如果采取这种方案,是否需要提起反诉才可以追回所付款项?
来电详谈。
- [上海-虹口区]
- 张向锋律师
- 530579积分
谢谢张向锋律师。由于合同并没有标注车型车款,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如何?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谢谢黄美灵律师。我查了一下《合同法》。第十五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所谓要约规定,在第十四条,“(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那么,现在焦点似乎就是,车商在显著位置标注的车型,性质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是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好,一般视为要约邀请。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谢谢陈鹏程律师。
- [广西-桂林]
- 曾令栋律师
- 20800积分
2、出售方是否存在欺诈?
3、你是希望继续履行合同还是主张合同无效?
4、你是否希望按价款双倍赔偿并无需返还商品?
5、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谢谢曾令栋律师。1.出售方确是商品经销者;2.买家认为出售方存在欺诈,出售方认为买家自己没看清楚,法律上怎么认定?3/4.方案仍在研究,怎么对买家最有利?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谢谢魏术弟律师。
- [上海-静安区]
- 代雨庭律师
- 260313积分
谢谢代雨庭律师。如果要求减少价款,减少多少为合适?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谢谢费黎英律师。
- [湖南-长沙]
- 罗喜立律师 VIP
- 电话:18975800696
- 46427积分
谢谢罗喜立律师。标准信息是指什么?标准信息已经是合同组成部分,是否有法律依据?
哦,打错了,是指你说的标明的信息,如里程数、车型等重要信息。
- [湖北-武汉]
- 武昌陈哲律师
- 113821积分
谢谢陈哲律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谢谢陈朝阳律师。由于是二手车买卖,展车时卖家提供的应该就是现卖车。但是,合同上只标出了过户前的车辆号牌号码(车辆照片可作证),并未写明车架号以及发动机号等更关键的车辆识别代号。型号与宣称不符,不能排除卖家拆换号牌售卖相似型号车等恶意欺诈行为。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谢谢范磊律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2.由于合同上没标明车型,以及相关的内容,如果您当时是指定买车展上的那款车型的话,卖家的行为不妥.
3.具体还是要看你们的合同以及相关购买的谈话内容等等.
4.建议您带上合同把详细经过和律师说一下,光只有网上只能初步判断.不能详细的解答.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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