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北京国康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类风湿,是从网上查的,给医院留了电话

北京-丰台区 10-04 20:50  悬赏 0  发布者:202010046BM9 回答:(2)
我在北京国康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类风湿,是从网上查的,给医院留了电话,接着就有医院的人隔几天就打一次电话说让来这里治,说这里用仪器治疗三天就好收费还底,问他大概费用得多少钱他说七八千就够了,十月一我们就来了,到这里问主任医师他也说一万多块钱用不上两万,我们就住下来了,到住院部又问主治医生医生给算了一下费用说是一万六七,手术就做了,结果今天一查,三天的费用两万三了,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医院的通话录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10-04 2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回复时间: 2020-10-04 23:04
如果存在过度医疗,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江苏南京
辽宁沈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69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86
湖北 襄阳
人气:44056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326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16
广东 广州
人气:39266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