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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变更处理

江苏-常州 04-15 13:33  悬赏 0  发布者:zhaok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和老公2007年结婚,婚后有来两个儿子,由于老公N次婚外情,感情破裂,因为老公是主要过错方,同时没有工作和任何经济来源,公公婆婆都表示两个孩子在我名下由他们二老帮我一起养大,我仍然呆在家里,老公则净身出户,而且与家里不再有任何关系,包括断绝父子关系,请问,这有关公公和老公的关系变更需要出示什么文件才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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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5 14:09
亲生子是不能断绝的
回复时间: 2013-04-15 13:56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3-04-15 17:25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以防范相关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帮助,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4-15 19:08
亲生子是不能断绝的
回复时间: 2013-04-15 20:48
1、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即夫妻双方有相关约定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2、如夫妻感情已破裂,可以协议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4-15 21:53
1.断绝父子关系未必公序良俗,无效。2.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分割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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