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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满.用工单位转制,请问有无赔偿.

重庆 07-22 07:38  悬赏 15  发布者:HtW1988 回答:(2)
请问我是2009年8月民众劳务公司派遣到化医技师学院任学校保卫一职,并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于2009年11月签定劳动合同.为期2年.现学校在2010年7月10日转制把我转交给君华物业来管理.由于物业方工资体系和福利待遇大幅度下降.无法满足学校原由给我的福利和工资待遇.无发达成共实,现合同期没满.学校转制.请问在这基础上能否提出经济赔偿.学校和民众劳务有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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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7-22 09:51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给予相应的劳动赔待遇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7-22 10:33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给予相应的劳动赔待遇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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