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法律中关于赔偿规定条款的溯及力

山西-运城 07-22 09:58  悬赏 10  发布者:SQb9433 回答:(4)
本案发生在2010年7月1日之前,法院也是在2010年7月1日之前受理,损害结果同样并没有延续到2010年7月1日,法院现在正在审理之中,如果适用刚刚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则受害人可按照同命同价的规定,获得比旧法相对要多的赔偿金额,那么在此时,法院能否适用新法的规定,给予受害人更多的赔偿?谢谢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59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7-22 10:51
《侵权责任法》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而只能适用《侵权责任法》之前的有关法律规定。但是,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但持续到《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的,《侵权责任法》具有溯及力,应当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但侵权结果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的,《侵权责任法》也具有溯及力,也应当适用。 总之,侵权行为是持续性的,并且侵权过程的时间跨度跨越从新法生效日前直到新法生效后的区间的都适用新法,即新法具有溯及力。 
回复时间: 2010-07-22 10:41
不使用新的侵权责任法!
回复时间: 2010-07-22 13:41
     民法没有溯及力,但没有具体解释。你可以适用新法争取
回复时间: 2010-07-22 14:06
不适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北京东城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091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974
山东 临沂
人气:249059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7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0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