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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问题
河北-承德 10-26 13: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1) 关于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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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成都]
- 陈铠楷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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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10-26 13:09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 [河北-石家庄]
- 金立强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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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10-26 14:22
以对孩子有利为原则判定孩子抚养权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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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10-26 14:40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一般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但2周岁以下的一般由母亲抚养,8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 [陕西-西安]
-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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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10-26 15:27
婚姻自由,原则上起诉离婚不需要特别的理由的,以感情不和为由就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第一次起诉,开庭时对方坚决不同意且没有达到判离条件的话,很可能第一次起诉会判决不予离婚。因为法院会给双方一个缓和的机会,就是6个月时间,希望可以重归于好,但是如果6个月后一方再次起诉,说明无法缓和,那么第二次法院很可能就会判决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成功率95%,所以离婚起诉一般就按起诉两次计划,当然也不能说第一次就一定离不了,很多人在开庭之前不同意离婚,上了法院就想通了,再经过律师的劝说,可能就会同意离婚。
第一次起诉同样重要,因为第一次开庭时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也会被第二次起诉开庭时引用。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成功率95%,所以离婚起诉一般就按起诉两次计划,当然也不能说第一次就一定离不了,很多人在开庭之前不同意离婚,上了法院就想通了,再经过律师的劝说,可能就会同意离婚。
第一次起诉同样重要,因为第一次开庭时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也会被第二次起诉开庭时引用。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广东-广州]
- 毕丽荣律师 VIP
- 电话:13049633889
- 393358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0-26 16:56
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的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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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10-26 22:58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 [重庆-渝北]
- 仲夏律师
- 13900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0-26 13:20
根据对子女成长有利原则判决
- [重庆-江北]
- 殷运健律师
- 12235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0-26 13:29
孩子的抚养权以父母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抚养费按月收入的20%-30%
- [北京-朝阳区]
- 于青立律师
- 715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0-26 14:43
根据对子女成长有利原则判决
- [陕西-西安]
- 王佳律师
- 3642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0-26 15:41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山东-青岛]
- 崔增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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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11-04 08:50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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