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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房权属及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江苏-扬州 04-16 09:22  悬赏 0  发布者:YZZJ11……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0年,老家建110kv输电线路,按照电路通道规划,该输电线从我家老屋上空经过。处于安全考虑,后经与镇政府协商,达成了一个协议,原文条款如下:
1.乙方(我家,下同)将老家宅基地提供给甲方(镇政府,下同)作为电路通道;                                                           2.甲方提供某某小区二排一幢给乙方建房,建房时乙方服从小区规划;3.办证时甲方给予优惠(只收工本费),水、电增容费,由甲方承担。
    目前老家老屋的两证齐全,周边村庄已开始陆续拆迁,像我家这种情况,老屋的房产所有权还是属于我家吗?如果拆迁,可以按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特此请教和咨询法律专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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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6 09:28
还是属于你家的,按当地的标准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4-16 09:35
可争取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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