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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宅基地合同问题

 04-16 16:27  悬赏 0  发布者:陈小磊V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6)
92年签署的宅基地合同,合同中对房屋进行了买卖条款的说明。但重点是注明“不出售宅基地”,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或应作废?
问题补充:
假如合同依然有效,那目前关于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方案是否应该给予房屋出售者而不是房屋拥有者?如无效,请告知原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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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6日 19时50分
同一集体成员之间,合同有效。房屋拆迁补偿由购买方,宅基地补偿归出售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6 16:41
宅基地是不允许出售的。
拆迁补偿方案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3-04-16 16:47
宅基地是不能出售的,合同是否有效还不一定。拆迁补偿方案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3-04-16 16:53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若是这样的话,双方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拆迁补偿当然是给出卖人。具体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4-16 16:56
宅基地是不允许出售的。拆迁补偿方案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3-04-16 18:30
动迁补偿应该归买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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