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婚前买房男方付首付,只写了女方的名字,那分手后男方付的首

湖北-武汉 11-12 08: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8)
请问婚前买房男方付首付,只写了女方的名字,那分手后男方付的首付会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11-12 08:22
这个当然可以主张索要返还了这个是。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12 10:27
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20-11-12 10:57
需搜集证据保障权利。
回复时间: 2020-11-12 15:22
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20-11-12 19:56
你好,有证据的话受法律保护。男方有明确表示赠与女方吗?没有的话,是有权要求返还的。也可以起诉处理,解决问题。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15 19:30
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20-11-12 08:27
需搜集证据保障权利
回复时间: 2020-11-12 08:32
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20-11-12 09:40
有证据的话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20-11-12 15:34
你好,男方有明确表示赠与女方吗?没有的话,是有权要求返还的。有后续疑问的话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20-11-12 15:51
这个当然可以主张索要返还了。也可以起诉处理,解决问题,很抱歉,没有及时回复你得消息,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沟通和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有后续疑问,可以电联我,电话免费的,微信同手机号。
回复时间: 2020-11-12 16:19
你好,这个是收到法律保护的,在付首付的时候,记得收集下自己当地的付款记录等等作为凭证,鉴于你给的信息有限,为更好的帮助解答你的问题,建议你来电与我详谈,从而最大程度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20-11-12 17:57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首付款、婚内还贷和增值部分,男方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20-11-12 19:38
你好,是保护的,请问分期付款是婚后共同还贷的吗,如果是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0-11-12 19:53
你好,有证据的话可以受到保护。
回复时间: 2020-11-12 20:10
您好,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您可以请求女方补偿首付款。如果您需要节约您宝贵的时间,您可以直接拨打我的电话,来电免费,我在电话里面跟您详谈,期待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 2020-11-13 15:45
你好,有权要求女方退还
回复时间: 2020-11-13 19:42
您好,可以受到保护的,提交证据证明是男方买的房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81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