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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合法性

福建-龙岩 04-17 15:28  悬赏 0  发布者:liaoji……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的房子属于1996年洪灾倒塌后政府给予无家可归户补助重新盖建的,2001年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在,由于有一部分宅基地面积被其他兄弟指出有纠纷,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提出行政复议。证据是有早年父母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书。当时父母还在的时候是口头协议分的。这种情况,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会无效吗?会不会被撤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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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7 17:01
合法有效,应当得到保护
追问:

谢谢李律师。补充一下:我父母早年离婚判决书上有一块宅基地是家庭共有财产,而我家的房子宅基地占有那块宅基地的一小部分。而其他的兄弟在别的祖遗地盖有房子,当时分家的时候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那么现在我父亲及其他的兄弟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我的土地证书,这种情况会被撤销吗?

回答:

不会被撤销,但最好要聘请律师出庭

回复时间: 2013-04-18 09:26
合法有效,应当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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