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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交往过程中,男方因送女方东西,在女方不知道情的,情况下借了10多万

江西-九江 04-17 16:18  悬赏 15  发布者:199417 给我留言  回答:(5)
男女交往过程中,男方因送女方东西,在女方不知道情的,情况下借了10多万
分手后,女方要承担责任吗?
问题补充:
10多万花在,(给女方送的东西,还有交往一年中的开销)。没有买房买车这些回定资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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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7 16:20
这需要看这送的东西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彩礼性质,那么是要返还彩礼的。
追问:

不是彩礼,是普通的交往

回复时间: 2013-04-17 16:22
描述不清楚,赠送的东西的价值,与借款的关系,现在是谁要你承担10万,是债主还是男方。
追问:

是男方的爸妈。不是债主。就是在交往过程中,男方送给女方的一些东西。

回答:

赠送的东西的价值呢,一般价值比较大的,会判决酌情返还部分。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则需要返还。

追问:

赠送的东西(手机。电脑。)女方分手后以经全部还给男方。其它的是在交往中的开销。而且男方跟女方交往一直都是在骗女方家里的条件。最后也是因为男方骗人才分手的。现在。男方父母就是想女方承担还钱

回答:

既然赠送的礼物已经返还,那当然不需要承担。

追问:

但是男方父母说,男方借钱都是因为女方。所以要承担责任。

回答:

如果仅仅根据你刚才描述的情形,男方父母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追问:

男方借的是信用卡上的钱。男方父母说有日期是在跟女方交往过程中借的钱。钱全用在交往过程中了用在女方身上。所以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4-17 22:04
用了就算用了,不用还。
回复时间: 2013-04-18 10:30
不需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4-19 14:39
女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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