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咨询的是,现在案子已经到了 : 法院冻结我的资产,抵押用的房产已经是一拍流拍

湖南-长沙 11-23 16:26  悬赏 0  发布者:曾真 回答:(6)
你好,我咨询的是,现在案子已经到了 : 法院冻结我的资产,抵押用的房产已经是一拍流拍,二拍流拍,变卖也没人要,接下来我将面临什么结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11-23 16:28
你好,你把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20-11-23 16:34
可可以直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11-23 16:37
你把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如何处理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28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23 17:23
按抵押合同履行或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46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1-23 18:20
抵债。
回复时间: 2020-11-23 21:43
如果是网络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我的补充: 2020-11-23 21:46
如果不是网络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十九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我的补充: 2020-11-23 22:33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北京东城区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84
湖南 长沙
人气:546910
广东 深圳
人气:209318
广东 深圳
人气:51
江苏 苏州
人气:85181
广东 深圳
人气:1732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