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蒙彦军  申维丰  李晓航  
已解决问题

房产获赠人不赡养老人,老人是否有权力收回

 04-18 03:17  悬赏 20  发布者:bloom2……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枣庄 回答:(2)
我(金冠海)今年50岁,有1个已去世哥哥,1个弟弟(金冠海),母亲现有一套房产.
当时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家族达成协议,谁抚养老人房产归谁所有,协议上说明已故哥哥的两个女儿(金连慧金连菊)获赠房产,并赡养老人,可是现在两个孙女不愿意抚养老人,已经把老人送到我家,同意房产过户,在房产过户手续上已经签字,可是2位孙女女婿都拒绝签字(估计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才要求他们签字),并且扣留了母亲3万元积蓄,现在母亲也很生气,想把房子过户给我们,想问下,这样的话可否通过法律判决强制执行,以下是协议原内容:

关于母亲自愿居住的协议
1. 母亲自愿去区府前中路小区五楼居住,并愿意将其房屋赠给两个孙女,从签订协议之日起,母亲以后的生活保障、医药费用、逝世丧葬费用均由两个孙女金连菊,金莲慧承担,今后母亲的赡养问题自协议之日起暂不时负担(因为父亲已病重住院,但还有退休金给母亲),父亲逝世后兄弟两人每人支付150元作为母亲的赡养费,其他一概在不负担。
2. 母亲和金连菊,金莲慧两个孙女共同生活期间,如生活需保障、不及时到场照顾老人,让老人感到悲观失望,对以后生活失去信心,如有轻生念头出现后果,我兄弟二人及家族成员有权收回房屋及财产。
3. 母亲自愿将五楼房屋赠给两个孙女,并对其共同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以后再出现纠纷。
4. 只要父亲活着,母亲每月从父亲退休金支取生活费800元(父亲已病重住院退休金每月1630),直到父亲去世后所有余款均由冠群,冠海、连慧(连菊)三家平分。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冠群、冠海、连慧(连菊)各执一份口说无凭立据为证
自愿居住人:母亲(奶奶)扈井芳(签的字并加手印)
立协议人:次子:金冠群(签字加手印)、三子:金冠海(签字加手印)
         侄女:金连慧(签字加手印)、金连菊(签字加手印)
         舅父:扈井顺(签字加手印)、堂侄:金长春(签字加手印)
         叔兄:金冠武(签字加手印)、金壁(签字加手印)
                                                            2003年11月17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8日 14时32分
由于受赠人未履行约定的赡养义务,你母亲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将房产要回。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8 09:39
你好,产权人可以自由处理自己的房产,如果受遗赠抚养协议人不承担赡养义务,可以撤销该协议。然后,由产权人立遗嘱解决自己的房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5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0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06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8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