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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保修期已过,地下自来水管道漏水由谁负责

内蒙古-兴安盟 04-18 16:36  悬赏 0  发布者:吕春利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住宅楼已交工3年多,二楼地面下开发商安装的PPR自来水管道漏水,而我家室内一点漏水迹象都没有,针对这种现象物业公司说不在服务范围之内,所以不管,开发商说楼房保修期已过,也不管,而楼下住户损失的东西又要求赔偿。请问应如何通过法律进行解决?
问题补充:
启动大修基金需要很长时间,目前我家是无法开阀用水,楼下住户又急于赔偿,大修基金又不负责赔偿事宜,请问楼下的损失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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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8 17:06
你好,可以要求启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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