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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好心人能帮助我?

北京 07-23 03:49  悬赏 0  发布者:lili-2……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的老公搞婚外情,导致我们离婚。但是离婚时法院却只判给我每月300元的孩子抚养费,他有一套楼房没有判给我和孩子,也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我们离婚前他还动手打过我。离婚后我检查出患有抑郁症,现在治疗两年后有好转,但是我一个人带孩子经济上非常困难,也没有住处,我想为了孩子自己和孩子也应该争取该得的利益,而且他对孩子没有进抚养教育义务和责任,对孩子不关心,09年一年没有接过孩子,也没有打电话问。我想请哪位好心律师帮助我。我的电话:13691339378,7月27日前也可以短信联系
问题补充:
1、离婚时由于患有抑郁症,当时没有争取到任何利益,现在生活困难难,我可以再起诉吗?我可以要求追加家庭暴力和婚外情的损害赔偿吗?
2、我孩子是个男孩,现在可以要求要一套房子写在孩子名下吗?
3、我可以要求他一次性给清抚养费吗,因为每月300元钱他还经常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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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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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7-23 06:35
为了准确答复你,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7-23 07:28
你好。在离婚程序已经结束,法院或当事人之间已经对财产作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成为两个人各自独立的私有财产之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或虽在离婚时一方提出另一方有上述行为,但无法举证,离婚后发现证据的,均有权再次就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负有提供其共同财产受到另一方侵害的证据的义务,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应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司法实践中,夫妻离婚后,一方因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而起诉要求再次分割的,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1)要求被分割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2)一方主张的财产在离婚时没有涉及,该方当事人在离婚时也不知悉该财产的存在;  (3)争议的财产应当已经或将来必然归双方共同共有;  (4)财产和附着的债务应当一并处理;(5)财产价值在离婚后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利于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处理。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权利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超出法定期间后,当事人再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保护。因此,当事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
回复时间: 2010-07-23 07:47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7-23 09:25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时间: 2010-07-23 10:09
请律师帮助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7-23 10:37
你给的信息很少,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吧,你们什么时候离婚的你都没有说。Q Q17240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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