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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

 12-11 11: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陕西 回答:(6)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乙方(借款人):雷振江 身份证号:61213219670721001X 手机号:13720662286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元。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0.06%。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从2020-12-11起至2021-12-11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手机号:13720662286 账号:6210814140000470517 开户姓名:雷振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10%逾期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  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3、借款人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验证,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否则视为违约,进行赔偿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各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次贷款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六公证费,该笔公证费用将会在您下款后1个月没有逾期全额退还给您,逾期超过3日则会当做滞纳金收取,通过之后是一定要办理提现的,不然后续每个月还是要按时还款! 十、如乙方支付公证费后甲方未能将借款打入乙方账户,甲方需赔付乙方贷款金额的百分之四十违约金。  十一、乙方需在甲方审核通过后没有在规范的正常使用取消贷款合同需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四十违约金。  甲方(签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雷振江   甲方(签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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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1时40分
贷款需要先给钱的都要十分小心,现在诈骗无处不在,你可以把贷款APP,合同或者其他资料截图加我微信发给我给你核查是否合法,以免上当受骗
其它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11 11:37
你好,遇到这种问题首先要谨慎,至于具体如何处理,需要律师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判断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26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11 11:39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授权金”、“协议费”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微聊详细给你咨询,微同手机号),助你识别网络诈骗,教你如何正确处理此类问题。
回复时间: 2020-12-11 11:39
你需要了解详细情况,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有需要可以联系我详细咨询 本律师手微同号
回复时间: 2020-12-11 11:46
正规不会收取您的钱物,如果你交了尽快报警,没交就不用管它了。报警后相信民警等待结果,民警都处理不了,你还能相信谁
您是要问什么?
我的补充: 2020-12-11 11:47
还有下次把您的个人信息删除了。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11 12:10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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