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国企设计院员工,在怀孕期间正常上班,也按时完成了组长交代的任务

湖北 12-22 08:37  悬赏 0  发布者:20201222ETwO 回答:(13)
我是国企设计院员工,在怀孕期间正常上班,也按时完成了组长交代的任务。但是领导发工资的时候,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扣了我的绩效工资,请问合法吗?我本来是5000的绩效的。第一个月扣了我4000的绩效,后答应给我补回来,但是到第二个月不但没补,还把我原本5000的绩效降为了3000。这期间也并没有问过我和我的组长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12-22 08:46
你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比较好的啊!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44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22 09:1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0-12-22 09:21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单位无缘故的克扣您的工资是不合理的。请问您是有与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建议您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我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可以来电进行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20-12-22 09:22
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92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22 12:49
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20-12-22 09:44
您好,据您描述的情况,单位的处理明显是不合理的。您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维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法律支持的话,您可以先电话联系我,欢迎来询!
回复时间: 2020-12-22 09:47
您好,请问您的劳动合同能否给我看看呢?一般来说是您可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的,您需要保留能够证明
您第一个月有5000绩效的证据,如果您是国家公务员,就不适用劳动法,但您可以起诉维权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需要法律上的支援,您也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我帮您分析分析。
回复时间: 2020-12-22 09:52
你好!单位这样做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绩效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要求对方出具相关的工资单明细核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直接起诉处理!
你现在有跟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吗?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电话跟我沟通,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20-12-22 09:54
你好,请问一下您之前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么?可以把合同发我看一下,根据您的描述,公司私自扣您工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您目前还在公司工作么?如果仍在公司工作,您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您可以电话联系我,我们详细的聊一下,我可以给您些建议帮助您高效解决问题。期待您的来电!!
回复时间: 2020-12-22 13:49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建议你保留好自己在怀孕期间正常工作以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有关证据。单位这种无缘无故扣减你的工资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
建议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先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如果仍无法解决,一般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部门在查清事实后出具调解书或裁决书。如果仍然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我可以为你拟定有关的文书并且收集有关的证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还有其他任何问题可以打电话联系我,详细说明情况,我可以为你提供解决办法。
回复时间: 2020-12-22 14:17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单位无缘故的克扣您的工资是不合理的。请问您是有与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建议您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我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可以来电进行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20-12-22 14:38
你好,请问绩效的计算方式正确吗?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是不能克扣员工的工资的,建议先与公司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行政部门的劳动管理机构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愿意让我了解更多情况,但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0-12-22 15:10
沈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上海徐汇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150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873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66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23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