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12月26日在宝宝分期借款2000元,实际到银行账户1080元12月26日在宝宝分期借款2000元

山西-大同 12-26 17:33  悬赏 0  发布者:20201226vxMx 回答:(15)
12月26日在宝宝分期借款2000元,实际到银行账户1080元12月26日在宝宝分期借款2000元,实际到银行账户1080元,要求12月26日还款1200元,12月28日还款800元。打款人和还款人的姓名不一样。我能还吗?云南不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26 17:38
可以教你正确的处理和解决
回复时间: 2020-12-26 17:38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26 17:39
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操作。可及时咨询本律师(可微聊详细给你咨询,微同手机号),给你说如何正确处理此类问题。如情况急,可直接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0-12-26 17:39
你好 涉嫌套路贷犯罪的,可以拒绝还款!
回复时间: 2020-12-26 17:43
你好,如果该笔贷款你根本就没有申请,只是简简单单的录入了相应的材料,对方强制下款,你不用支付利息和服务费用。我告诉你什么处理,具体咨询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别担心。
回复时间: 2020-12-26 17:45
你贷款的平台是不是金额很小的那种贷款,一般是不会超过5000元。实际到账只有账单的一半左右,而且借款期限特别短,一般不超过5天。如果逾期的话,违约金特别高,而且还会爆你通讯录。你在平台还款的话,必须按照平台金额偿还,否则还不进去,而且收款账户都是私人账户,还经常变更。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你可能是遇到了网络上的黑贷款平台,他们套路很深。建议直接加我简介中微信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0-12-26 18:04
只还上实收的,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再具体可微聊,,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92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26 18:37
还本金和合法利息即可。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8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26 18:44
看具体证据分析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44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12-26 19:01
没有放贷资格的,还本即可。有放贷资格,利息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有没有放贷资格,与银保监部门核实。
回复时间: 2020-12-27 16:54
可直接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12-26 17:58
你好,这种强制下款的就是黑网贷,下款之后他们会制造失联的假象,等逾期之后再来联系你,收取高额的利息费和逾期费,遇到不要慌张,不要按照他们说的去还这个钱,否则事情是处理不了的,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20-12-26 19:34
这就是以放贷为名,采用强制交易、砍头息、故意失联制造逾期假象等方式虚增债务数额,勒索钱财,属于套路贷的一种表现形式,俗称714高炮贷
回复时间: 2020-12-27 10:22
你好,这种被强制下款之后,他们会制造失联的假象。等逾期之后再来联系你,
收取高额的利息和逾期费,遇到不要慌张,不要按照他们说的去还这个钱,否则事情是处理不了的,
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根据本人处理过的网贷案件,我将给予您专业的指导,不用还高额的利息与服务费。
回复时间: 2020-12-27 13:25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807
江西 赣州
人气:3208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84
山东 菏泽
人气:217866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17
浙江 杭州
人气:1015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