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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情况

四川-内江 04-20 17:46  悬赏 0  发布者:823050…… 给我留言  回答:(2)
男方四川的,女方江西的,结婚证在江西办理的,男方曾离异有个儿子今年7月满14周岁,我们共同有个儿子刚满4岁,两个小孩现在都生活在他的所在地四川,结婚多年以来男方都没有工作,靠我在夜店上班来维持一切开销,实在太不争气过不下去了,去法院起诉的话如何办理,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哪方?麻烦你纤细帮我分析一下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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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21 11:2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4-20 18:08
如起诉,需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经济收入、一方是否有小孩等……)而进行判决。
追问:

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证明怎么办?

回答:

本人可持身份证向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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