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在健身房办卡 健身房泳池维修 让我一直不能游泳 然后我的卡到

湖北-宜昌 01-13 08: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7)
在健身房办卡 健身房泳池维修 让我一直不能游泳 然后我的卡到期了 健身房说给我补一张卡 但是补卡时间段我没办法去 要求退钱 健身房不给退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9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1-13 09:02
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1-13 09:09
起诉到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1-13 09:33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法院解决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001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1-13 09:40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1-01-13 10:12
可以直接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1-01-13 14:07
您好!建议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建议您保存办卡资料以及由于对方原因导致您不能行使权利的证据。如有需要,您可以进一步联系我,我将为您提供正确的对应之策,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13 08:59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1-13 09:09
您好,这属于对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你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调整时间,或者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21-01-13 09:13
你好,您的这张卡是 可以退钱的。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 第十条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您办理的健身卡一直没有提供游泳的正常项目。,方便说一下具体案件情况吗?
回复时间: 2021-01-13 10:27
你好,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
回复时间: 2021-01-13 10:36
您好,对方未能适当履行合同,是存在违约行为的,建议保留支付收据以及收集不能游泳的证据等,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具体情况您可以致电与我详谈,我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13 10:56
您好,对方没有依照合同为您提供相应的服务,而您已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对方违约。您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具体情况有待了解,如果您认为我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后续事宜您可与我继续沟通,会尽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如需代理服务,进入我的主页可通过咨询号码联系到我。
回复时间: 2021-01-13 11:29
你好! 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1-13 12:28
你好,您的这张卡是 可以退钱的,法律规定,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建议你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直接起诉维权,您可以通过主页预留号码和我详细交流的,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咨询我向我补充更多细节,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策略和应对之法, 也可以为您提供无偿的基础法律咨询服务的,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您放心
回复时间: 2021-01-13 14:12
您好,按照您目前的描述情况是可以退款的。这属于对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你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调整时间,或者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由于具体情况不清楚,所以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法律分析。如果确有需要,您可以在方便的时候和我沟通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问题,我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1-16 14:22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 第十条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回复时间: 2021-01-19 19:12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法院解决
建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23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8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9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12
山东 潍坊
人气:13256
浙江 杭州
人气:1016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