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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业主拖欠3年物业费,房子已经过户给我,拖欠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广东-深圳 04-22 09:49  悬赏 0  发布者:lilyzh…… 给我留言  回答:(9)
前任业主拖欠3年物业费,目前,房子已经过户给我,拖欠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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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2 10:12
购房合同对于交房时的费用结算应该有规定的,如果你已经垫付了所有的物业费,可以向前业主去法律追讨。
追问:

购房合同里面写明了这部分费用由前业主自己承担

回答:

那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向前业主去追讨,如果物业对你纠缠不清,你可以让对方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4-22 10:15
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就有你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4-22 10:46
购房一般是债权债务整体的转让,故你应承担责任,可在承担垫付责任后按购房合同向对方追偿。
回复时间: 2013-04-22 11:18
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肯定要先支付,再向前业主讨要。
回复时间: 2013-04-22 11:34
由前业主支付   详情请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4-22 11:41
要看买卖合同中如何约定,原则上原来的物业管理费是由原来的业主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4-22 12:18
你也可以选择不垫付,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起诉原业主,但是自变更所有权人后的管理费及水电费建议及时缴纳。
回复时间: 2013-04-22 12:41
你可先垫付再向前业主追偿
回复时间: 2013-04-22 20:28
拖欠的物业费应由原业主来承担,你可以要求物业起诉前业主。
你也可以先垫付物业费,再起诉对方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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