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保忠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在嘛人人贷  他需要开通会员服务才能提取钱正常不

贵州-黔南 01-23 16: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1)
在嘛人人贷  他需要开通会员服务才能提取钱正常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1-23 16:09
你好,建议保留证据,找律师详细咨询正确维权,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给你具体决策方案。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3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1-23 16:10
你好,拒绝对方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没有拿到贷款不用还款,也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截图发给本律师审查,教你如何正确处理。
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加我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1-23 16:10
这家网贷有问题先停止操作 单方的删除不理和安全处理是安全不同的两件事 还需要消除隐患规避风险
本律师可以帮您安全处理 处理后如有诈骗行为还可以免费网上报案 我国安全合规的网贷非常多 有需要本律师可以给您介绍 请不要盲目操作 本律师有套路贷名单和处理方案,欢迎添加微信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1-23 16:11
你好,是不是网贷AP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提现费、会员费、保证金,工本费、刷流水等各种理由),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可电话咨询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可向本律师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1-23 16:18
是不是钱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只是到平台上,就让你先付费工本费,会员费,印花税或者就说先要付多少资金验证是否有还款能力 ,等就是各种前期费用才能提现?不交也不行,说合同已经生成,也要还款,说还要起诉你,让你承担违约责任什么的,反正就是各种恐吓威胁你,这样的话可以咨询我!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083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1-23 18:28
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21-01-23 16:11
你好,套路,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不要支付所谓的费用.贷款相关材料可以给我看看,我可为你维护合法权益。
微同号
回复时间: 2021-01-23 16:19
你好,这个就是黑网贷,“黑网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24%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遇到也不要过于紧张,建议及时联系专业人士。
回复时间: 2021-01-23 16:50
你好,网络贷款一定要谨慎,小心被“套路”,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遇到卡号错误、提现需要开会员或要求支付保证金、解冻金、工本费等情况,一定不要支付,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
回复时间: 2021-01-23 19:11
注意对刑法第266条的识别与风险防范。对方的行为违背金融、法律常识。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回复时间: 2021-01-26 11:07
你好,建议保留证据,找律师详细咨询正确维权,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给你具体决策方案。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建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葫芦岛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安徽合肥
河南信阳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江苏淮安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2472
四川 成都
人气:797706
辽宁 葫芦岛
人气:28290
山东 菏泽
人气:219650
安徽 合肥
人气:2837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