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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争议

甘肃-张掖 04-23 10:13  悬赏 0  发布者:黄新红 给我留言  回答:(6)
一栋楼房,开发商无钱支付工程款,将此栋楼抵顶给工程人员,并签定了抵债协议,此后法院又将此楼判给另一债务人,国土部门该如何处理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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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22
按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
追问:

工程人员以抵债协议,要求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国土部门如何答复工程人员不予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39
按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 。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52
你好,按照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4-23 13:28
你好,有法院判决书了只能按判决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4-24 16:24
你好,根据法院判决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4-27 10:02
1、根据法律规定及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国土部门依据法律也可以有自己的判断。
2、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就你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专业法律分析,同时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3、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国家政策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4、可就赔偿费用具体数额问题提供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所做的详细计算。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5、本律师处理过类似的一些案例,可为你提供这方面的经验。如果需要可来电详谈。
6、我是张掖的律师,可以随时帮助你。建议约时间见面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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