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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员工能否获得补偿金

天津-西青区 04-23 10:41  悬赏 0  发布者:会飞的猫毛 给我留言  回答:(13)
请问 本人所在的日企公司转让给美国公司 公司名称及法人变更了 营业执照号未变更,员工能否获得补偿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47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46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

要求补偿金是否需要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

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48
不继续做的话可以协商解除要求经济补偿金.继续工作延续工龄的话就没有了.
回复时间: 2013-04-23 10:49
如果原公司没有注销,只是股权转让,之后变更法人和名称,对方用工主体并未发生改变,继续履行原合同即可,无需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23 11:02
名称变更就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不同意继续工作,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23 11:45
公司实体没有改变的话,合同继续履行,没有补偿金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4-23 11:57
你说的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名称是唯一的,怎么可能名称变了,执照号码不变呢。应该重新签订合同,要求原单位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23 12:46
没有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23 12:49
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23 23:20
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24 08:55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24 14:11
合同继续履行,没有补偿金;如解除,有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25 21:57
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不需要补偿,工资待遇调整的,需要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同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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