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律师们我在华夏e贷申请贷款,申请2万,先是显示卡号错误,让我交1万的保障金

广东-佛山 02-16 14: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2)
请问律师们我在华夏e贷申请贷款,申请2万,先是显示卡号错误,让我交1万的保障金,然后又是体现卡号错误,让我重新交两次3万的保障金解冻才能体现,现在交完了又说需要充进卡里五万作为验证还款 ,现在我联系客服我情绪贷款,他说交的7万保证金不退,现在我该怎么追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16 14:51
你好,网贷种类多,要警惕风险,先不要操作,联系本律师帮你查一查分析核实后避开风险安全处理比较稳当。
回复时间: 2021-02-16 14:52
第一,您遇到的这家就有问题,不要再继续操作了,不懂的人以为删除不理就行了,那样根本就不安全,安全处理分为三步,1是查证核实归类,2是规避风险,3是消除隐患,才能安全处理掉。第二,合规没有费用的网贷也非常的多,本律师可以帮您介绍。第三,如果遇到网络诈骗,本律师可以指导您免费网上报案。第四,盲目办理网贷,容易遇到套路贷,本律师有套路贷的具体处理方案。可以联系或者添加本律师手机号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2-16 14:53
诈骗来着
回复时间: 2021-02-16 14:53
你好,银行卡卡号出现错误,最终没有提现到银行卡,建议不要交费,也不用承担责任,没有拿到贷款也不用还款。我告诉你怎么处理,把相关材料截图、凭证发送给本律师审查,
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
回复时间: 2021-02-16 14:54
你好,网贷骗局均以槛、无抵押、无手续甚至“只用身份证即可贷款”为由吸引受害人关注,然后以贷款需要验资为由,要求受害人交纳各种费用,或骗取受害人银行账户信息窃取钱款。相关信息可给我看看,可为你维权。可向本律师电话咨询详情可微聊
回复时间: 2021-02-16 14:55
你好,签了合同也不用担心,如果你没有拿到贷款,不要给对方支付费用,不用还款不用支付利息。我告诉你怎么处理,把相关材料截图、凭证发送给本律师审查,
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
回复时间: 2021-02-16 14:57
把合同发给本律师审查后是否合法在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1-02-16 15:03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1-02-16 15:08
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说你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需要认证,叫你拍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照片发给他们,发过去以后就叫你支付认证金、解冻金,违约金或者保证金之类的前期费用。支付以后又叫你支付其他名目的费用,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直接联系我,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629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16 15:30
可以诉讼解决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553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2-16 18:27
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1-02-17 17:10
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西南宁
广东深圳
上海徐汇区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6291
湖南 长沙
人气:54778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400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