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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尾款问题---离婚财产分割

湖北 07-24 14:25  悬赏 0  发布者:12345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2008年8月29拿的结婚证,我老公在婚前花了55000买了一套房,婚后两人把尾数13000付齐了,在2009年1月拿到了房产证,但是他背着我在产权证上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我想问的是我有没有权利拿到我应得的那一部分,我可以告他财产转移吗,如果他把房子卖了,我该如何维权呢,请尽快予以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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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4 16:30
当然可以拿到你应得的  如需 具体咨询 请联系武汉姜华律师 13296647992
回复时间: 2010-07-24 17:41
1、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这个房子依法应属于你老公个人所有。他有权利处分这个房子,就是说他把房子登记到公公名下是可以的。
2、夫妻共同支付的房款属共有财产,可以依法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0-07-24 23:01
收集你所说的证据可以争取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0-07-25 16:06
1、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你老公个人所有。他有权利处分这个房子,把房子登记到公公名下是可以的。
2、但是婚后13000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回复时间: 2010-08-03 18:07
当然可以拿到你应得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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