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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浙江-金华 04-24 18:10  悬赏 0  发布者:心灵的黑暗面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通过劳动局招考进入一家国有企业,为了避免人才流失,公司要求我们签了一份服务承诺,内容是要求我们手写的,大概是在服务期间不得参加公务员等其他单位的应聘,如违约,赔偿违约金,公司可以不放人,不盖章,不办手续。请问这个承诺签了,如果到时候违约了,有效不,到时候真去考公务员能放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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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4 18:10
约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4-24 18:57
这是无效的承诺。
回复时间: 2013-04-24 22:09
这是无效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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