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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07-24 15:05  悬赏 0  发布者:xxw020……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南平 回答:(2)
男女双方于2009年协议离婚,双方有一女儿(12岁),女儿随母生活,协议中规定男方将其公司原始股和分红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由于股票分红的不确定因素引发纠纷,请问可否通过诉讼进行抚养费变更为按月给付,若按月给付抚养费后,股票的权益是否男方可以收回?请律师回答,谢谢。
问题补充:
请问若通过法院或调解确定抚养费之后男方可否收回股票的所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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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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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7月24日 22时11分
您好,可以变更抚养费为按月支付,股票权益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4 15:48
以公司红利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显然是不妥的,如果是这样,公司万一亏本了,孩子是就要饿死了。因此,当然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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