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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东涨房租

 04-24 19:52  悬赏 0  发布者:Consta……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3)
我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我是上个月31号在上海租的短租房,当时房东按66元/天的房租收取,我要住到这个月28号。但是到了11号房东说我住的房间要装修,把我条换到了另一间100元/天的房间,说过渡期间先住两天,等另一间66元/天的房客走了我就住进去,但是事后那间66元的房间发现是厨房改造的,物业说不能住人有安全隐患,所以房东就让我一直住在这间100元的房间,没有说什么。今天突然跟我说要把每天的房租补回来,因为我这个房间的价格是100,要是按照66的话她就亏死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没睬她,但我怕他到时候不还给我押金,我月底要赶飞机,没时间跟她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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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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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4月24日 21时00分
建议协商解决,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具体可电话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黄律师态度很好,电话咨询效率高。分两种情况分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4 20:15
你好,如果你们只是口头上这么约定,且事先告知了100元房屋的情况,则你应当支付差价,押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但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尚欠的租金,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

常律师您好,谢谢您的答复。我有一点补充:当初房租费是一把交给房东的,并且有她写的字条。后来调换房间房东也说了虽然是100元的房间,但是过渡期间短住没关系的。等66元的房间空出来就立马换回去,可是一直都没换,而且这个调换房间并没有任何字据,紧紧口头安排。另外有一个房客和我的情况一样,也是突然调到一间更贵的房间说是过渡,然后要人家补房租,那个房客就没同意。

回答:

如果是这样,你可以住进100标准的房屋只是过渡期并未经你同意住到期满,实际上事先约定因对方原因无法履行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押金,但最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就只能起诉了,希望对你有利

回复时间: 2013-04-24 20:43
你好,这个事情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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