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毕丽荣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遗产继承

 12-31 14:35  悬赏 0  发布者:紫色卷心菜 给我留言 地区:- 回答:(2)
我母亲去世后,无遗嘱,父亲(离休干部)的待遇房产(通过房改已获得产权证)及与母亲的共同财产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及继承,由父亲全部支配。父亲再婚,(双方均为再婚,婚前各有子女)再婚期间单位将原有的福利待遇房更换面积更大的独门小楼。现在继母病逝,未留遗嘱。请问:
1、父亲单位分得的福利待遇房,继母婚前子女有继承权吗?
2、父亲与继母的其它共同财产,1/2作为遗产:由父亲、父亲再婚前子女、继母在婚前子女继承对吗?
3、继母婚前的房产,父亲及父亲再婚前子女有继承权吗?
4、父亲放弃继母婚前房产、继母婚前子女放弃父亲现有房产继承权需要相互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谢谢!
(离休干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2月31日 14时48分
1、无权。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同2。3、同2。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31 14:55
首先要确定继母与父亲的各自的婚前子女是否与父亲或者继母形成事实的抚养关系。存在抚养关系同亲生子女待遇,否则没有。
评论者:法律咨询_22 给我留言
时间:2010-08-18 21:35
首先要确定继母与父亲的各自的婚前子女是否与父亲或者继母形成事实的抚养关系。存在抚养关系同亲生子女待遇,否则没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广东东莞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345
山东 东营
人气:25977
湖北 襄阳
人气:440072
广东 东莞
人气:385876
黑龙江 黑河
人气:84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3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