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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赔偿

海南-三亚 04-25 21:54  悬赏 0  发布者:czmpc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自2010年1月1日起在三亚湾某酒店任工程部总工程师,4月19日,酒店人力资源部口头通知本人,酒店已将我开除,让我在21日开始将工作移交给新任工程部总工程师,本人在23日已将手上所辖资产及资料交出,酒店通知我在5月2日到酒店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到现在为止,酒店尚未给我书面的说法。从2012年1月1日到现在,酒店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今且无故辞退我。另,我的月工资是8500元(不含工龄工资),我的社保酒店是按2000元的基数交的,还有去年年终奖有一半未发,请教下,我应如何维权。酒店应怎么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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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5 21:5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包括未签合同的工资差额、违法解雇赔偿、年终奖等
回复时间: 2013-04-25 21:57
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1个月工资, 同时要求公司补交社保。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每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的工资 做为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26 11:2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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