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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经司法鉴定真实有效,法院能否不依据遗嘱处分

 04-25 22:47  悬赏 0  发布者:名园aa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有一事请教。我母亲于2011年4月初病故,无遗嘱,同年2011年8月下旬我父亲因交通意外身故。膝下有一子二女。我是长子,均己成家,父亲在2011年4月下旬立有遗嘱.写明,身后留下60平方米房一间,(上下二层产权房)上层的30平方米属母亲份额由三个子女和我父亲平均继承,下层归我父亲本人所有,遗嘱上其中有一句、地面一层归本人养老所有,本人与妻子(生前)商量好的,楼下一层归本人(我父亲)所有,楼上一层归我妻子(我母亲)所有,本人所有部分,本人身故后归我儿子(我本人)所有,具体分配如下,二个女儿该房楼上自北墙向南进深4米,总面积,15平方米分配给二个女儿,楼上余下15平方米分配给儿子(我本人)所有。(其中7,,5平方米是我应得的份额,另7.5平方米属母亲遗产父亲继承赠予儿子(我本人)的份额)故本人拥有楼上共15平方米份额,遗嘱经司法鉴定真实有效,现法院已一审判决二女儿(原告)我作为被告。法院判决二女儿共继承父母亲遗产房四分之一房产,我继承四分之三。关键在于父亲遗嘱上明确写明分配给二个女儿在楼上的15平方米房.法院不依照遗嘱明确划定的具体位子。而判决二个女儿四分之一份额.?在判决书上有这样一条如下/依据遗嘱,其中涉及王++(我母亲)的遗产部分,李++(我父亲)系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写明由李++(我父亲)与三个子女继承,并不违反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故对王++(我母亲)遗产部分的份额的处分属有效,李++(我父亲)对属于其个人生前部分的财产份额明确赠予给儿子。被告(我本人)于法无悖,亦属有效,但该遗嘱第5条中涉及讼争房屋具体部位,即楼上归王++(我母亲)楼下归李++(我父亲)的处分内容,因该遗嘱形成于王++(我母亲)死亡后,现没有证据证明王++(我母亲)与李++(我父亲)间就讼争房具体部位即楼上楼下的归属进行过约定,而从讼争房屋的经济效用存在一定的差异。故本院认定遗嘱中对讼争房屋具体部位归属部分的处分无效,请教律师,法院不依据遗嘱上具体部位处分对不对?另我能否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据遗嘱中我父亲真实意愿处分涉讼房屋的具体部位归被告(我本人)继承?谢谢律师!急急急!再一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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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杨浦区]
  • 王晔律师
  • 电话:13774377655
  • 133582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26日 12时12分
母亲去世后,你父亲所立遗嘱中对具体部位归属部分的处分无效,就是说,你父亲无权对你母亲财产进行处置,法院可以作出对房屋分割的判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万分感谢广大律师朋友们百忙之中的关心指导,再一次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6 09:50
如果遗嘱真实有效,应当按遗嘱执行;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可以上诉。你可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4-26 10:14
如果遗嘱真实有效,应当按遗嘱执行;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可以上诉。你可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预约面谈。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3-04-26 10:37
赶快面见律师问询,别过了上诉期。
回复时间: 2013-04-26 10:49
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所立遗嘱中对具体部位归属部分的处分无效,法院可以作出对房屋分割的判决。
回复时间: 2013-04-26 11:42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如果遗嘱真实有效,应当按遗嘱执行;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可以上诉。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4-26 12:53
如遗嘱有效,按遗嘱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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