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异地,追债

天津-河西区 03-15 15:58  悬赏 20  发布者:半调老三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在天津,事发地在湖南长沙,发生公司注册地在湖南长沙雨花区
事件:合伙经营
人物:
追讨人:A  被追讨人:B  公司法人:C  被追讨人女友:D  
A与B合伙创立公司,B宣称有国家公务人员身份不方便承担法人职务,遂拉来朋友C当公司法人。A与D分别为公司监事和经理,但公司实际操控人是B。
汇款时间:2017年5月第二次向实际控制人打款55000,合计105000,2017年12月第一次向公司打款50000(有银行汇款记录)(没有欠条)
追讨记录:由于A计划2019年回天津,所以向B提出准备撤股清算。B嘴上应承,实际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A于2019年回津,至2021年,期间一直和B保持联系,协调回款撤资事宜,B以各种理由,以一周到一个月时间为承诺解决,但一直未果。(有微信聊天记录)
公司状态:涉及本诉求的注册公司,由于原法人C更改营业范围和股东,在工商记录中,A已于2020年,撤掉股东位置,目前该公司全权由C掌握。
诉求:1、由于A现在在天津,事件发生地为湖南长沙,如要起诉,是否只能在长沙进行?
2、本事件是否适用于民事债务追讨?起诉是否超过时效?
3、A应该搜集什么证据?全额追回胜诉的几率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2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3-15 16:43
应当在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21-03-16 22:40
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
回复时间: 2021-03-15 16:06
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不能证明中间有催款行为,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21-03-15 17:03
你好,应先区分款项性质。如果属于股权出资款,该纠纷为股东之间为出资、股东资格确认等事宜引发的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款项属于借款,则原、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可以管辖。
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加我
回复时间: 2021-03-16 08:55
应当在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建议您请专业律师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3-16 15:13
1.应先区分款项性质。如果属于股权出资款,该纠纷为股东之间为出资、股东资格确认等事宜引发的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款项属于借款,则原、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可以管辖。
2. 如果中间有催款行为,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3. 合同,聊天记录等。胜率看证据充不充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上海杨浦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7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71
广西 柳州
人气:7103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