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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

 04-26 13:36  悬赏 0  发布者:ABC夏雨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文山 回答:(1)
我爷爷他们有六兄弟,其中老五有两个女儿,他本人有工作,但是他的两个女儿已经在外省结婚生子,他本人没有固定的居所,通常是住在侄儿子家中(即他的五个哥哥的儿子家中,谁家愿意接受,他就住在哪家,要是侄儿们对他的态度不好,他便搬到另外一家),这个中间,她的两个女儿并没有安排他的固定居所,逢年过节也不来看望老人,2003老人在我们家过世,虽然有十几个侄儿子,但是都没有集资安葬,他本人有单位,单位当时出了几千块钱的安葬费,丧事全部由我家来处理,在老人过世和办理丧事期间,两个女儿并没有参与其中的任何一件事,直到丧失办完过了一个礼拜,两个女儿才回来,当时单位的领导说在办完丧事后可以到文山市(我们家是在广南县,据文山还有三个小时的车程)领取三千块钱,他的女儿在我们家不知情的情况下,背着我们去文山老人的原单位领取三千块钱之后没有跟我们说明情况就回她丈夫省市,自那之后,每逢清明,老人的墓地也只有我家去扫墓,去年过世的老人的父母坟墓被征用,要迁坟,费用需要六个儿子(六兄弟已经过世五个,只剩老四,即我家爷爷,还在世)一起集资其他的侄儿(即无兄弟的儿子们)子说老人是在我们家过世的,费用的由我们来出,当时我们就出了两份(即老四和老五的费用), 2013年4月 现在过世人的坟墓也需要迁移,关键是老人留下1亩2分的地,关于这1亩2分地,他的两个女儿还有继承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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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26日 13时42分
土地是不能继承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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