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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辅导机构招生老师,乙为甲朋友,甲将代理(帮助他招生的人)

天津-西青区 04-28 19: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6)
甲为辅导机构招生老师,乙为甲朋友,甲将代理(帮助他招生的人)的提成以乙为其代理的名义(实际上不是)将乙的银行账户上报至甲的公司,目的是将代理提成占为甲己有,实际上的代理并收不到钱,问:发到乙账户的钱是乙合法拥有的吗?如果乙不将钱给甲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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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4-28 19:35
你好,建议谨慎处理,要可以来电咨询。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3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4-28 20:44
可以协商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1-04-29 15:50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的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1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04 10:37
谨慎。
回复时间: 2021-04-28 20:33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21-04-30 13:42
建议谨慎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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