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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合同期没到的商铺拿出去投标

广东-佛山 04-29 18:02  悬赏 0  发布者:ltonli……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房东于2011年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到2015年才到期,且注明在相等条件下,我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是,现在合同期未满,房东于2013年初要求收回商铺拿出去投标,虽然我知道该做法不合理,但是合同上没有约定单方面违约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这让我感到困扰,因为店铺投入的装修是无法拿回的,同时,我想问在合同期满后,商家要求把店铺拿出去投标,我还享有优先租赁权?(投标方式是交2000元保证金,然后把投标金额写在信封里,按价高者得的方式)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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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29 18:05
你享有优先权,
追问:

请问我的优先权应如何行使,因为房东要拿店铺来投,是价高者得,那是不是我只要按高价付款同等条件下即可继续续租

回答:

同等价格你承租。你应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应该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4-29 19:56
可以的。。。
追问:

请问优先权是怎样体现的呢?是投标时我投1800元,别人投2000元,我比别人低所以别人直接获得租赁权,还是房东会先问我中标金额为2000元,你愿意继续租,如果我同意就以2000元成交呢?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4-30 15:19
同等价格你承租。你应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应该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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