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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领证同居三年,育有一女,后因第三者介入,导致家庭破裂

 05-13 17:06  悬赏 0  发布者:jx2105139qR地区:安徽-淮北 回答:(1)
男女双方未领证同居三年,育有一女,后因第三者介入,导致家庭破裂,男方可以起诉第三者吗,第三者需要承受那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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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需要承担责任。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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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此造成男方自杀或精神失常,应该追溯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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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是哪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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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是另外一个男的,因为女方爱上了这个男的,所以不想跟男方过了,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死死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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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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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存在离婚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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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不保护你们这种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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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直到现在也没有结婚证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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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还没有领证的,如果男方不愿意解除同居关系,而女方强行解除同居关系,那么男方要是因此产生自杀,或者其他人身安全,那么女方和这个第三者会有法律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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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和别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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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是因为第三者和女方的缘故,强行解除这种同居关系,而造成的男方自杀,这个不会受到相应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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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杀属于你个人行为,别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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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自杀,或者造成的其他人身安全问题,是与其他人有着直接原因造成的,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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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行为造成的,别人不需要负责,不是她们强迫你自杀或者其他行为的。很多人离婚或者分手都依然好好的活着,振作起来吧,还有那么小的孩子,还有很多责任呢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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