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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儿子,没有房款来往,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

 05-13 20: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4)
父母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儿子,没有房款来往,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他子女诉讼要求分割房款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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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东莞]
  • 黄俊律师
  • 电话:13925757587
  • 29104积分
回复时间:2021年05月13日 20时14分
如果父母在世,那么其他子女不能代替起诉。如果父母均去世,可以按照继承遗产处理主张债权要求分割。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5-13 20:52
多久了,买卖房屋,如果超过三年,就超过诉讼时效了,该债权法律就不保护了,或者说明,父母已经免除支付该房款的要求,所以并没有支付,
追问:

请问您,需要父母做个免除房款的公证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31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5-13 21:09
能。。
回复时间: 2021-05-14 10:16
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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