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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侵权吗?

北京-东城区 01-01 20:09  悬赏 30  发布者:冷冷_lov…… 给我留言  回答:(10)
如果人家欠我钱不还,想起诉,但是却无法找到这个人,所这钱很可能要不回来了,那我将他的照片发到网络上,这样算不算侵权行为?
问题补充:
要起诉他就必须先把这个人找出来,但我现在只有他一个已经停机了的手机号,和这个人的名字,以及这个人的照片,除了这个人主动出现,否则不可能找到他,所以根本无法起诉他,所以我想把他的照片以及整件事的经过放到网络上,这样是不是会被他以侵权为由来起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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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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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1-01 21:45
一般的,不属于侵权;你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09-01-01 21:20
算侵权行为;你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09-01-01 21:26
如果没有捏造事实,也无损毁他人人格的故意,一般不算侵权.但这种做法欠妥,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1-01 22:10
你好:不是太好,你可以起诉他,发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09-01-02 10:03
不属于侵权;你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09-01-02 16:45
找不到人可以缺席判决的,确定债权后,申请强制执行后,什么时候找到它可什么时候要求法院执行,但你不起诉,超过两年时效,你就完全失去了胜诉权。
回复时间: 2009-01-02 16:51
算侵权行为;你可以起诉的。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回复时间: 2009-01-03 13:43
你好!
如果没有恶意或丑化的,不属于侵权!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09-01-03 17:37
别这样了 你提起民事诉讼的 你具体可以与我电话联系的
回复时间: 2009-01-11 18:24

 没有捏造事实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不构成侵权,但这样做很容易引起纠纷,建议你通过其他方式查找他的下落,然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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