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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上海-黄浦区 07-26 10:10  悬赏 10  发布者:A2388 给我留言  回答:(8)
有一套房子是我两个叔叔一起送给我得。因为当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

但是现在我其中得三叔反悔了。想把房子要回来,因此我把他告上了法院。

现在我三叔又把我二叔追加为被告。我二叔是第二赠予人。我二叔现在也同意做第二被告。请问这样对我有那些利处和那些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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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6 10:16
不动产权未过户,视为赠与未成立
回复时间: 2010-07-26 10:18
从原被告身份而言,没有不利的,关键是你二叔的答辩意见。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面谈。
回复时间: 2010-07-26 10:19
目前情况对你很不利,房子没有过户,说明所有权还没有转移
回复时间: 2010-07-26 10:21
你好,你的胜诉率很底的。
回复时间: 2010-07-26 10:34
如果属于无条件的赠与,且房产还没有过户之前就反悔的,情况就很不利了。具体事宜,可以联系面谈。
回复时间: 2010-07-26 10:40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是以登记过户为准。
回复时间: 2010-07-26 11:06
具体要看房产是否已经过户。如果已经过户,影响不大。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0-07-2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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