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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河北-廊坊 05-02 13:11  悬赏 15  发布者:lyy737……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有一处房,限购前(2008年)在未拿到产权证卖掉(32万),现在产权证已办理,我不想卖了(目前45万左右),主要是限购政策,自己已无买房资格。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当时在合同里违约金为总房价的50%,可以向法院申请降低到合理比例吗。
问题补充:
30%是怎么计算是成交价的30%,还是目前市场价的30%,还是=(目前市场价-成交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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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2 14:14
按照合同履行,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适当减少
回复时间: 2013-05-02 14:14
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酌情减少。一般而言,超过百分之三十,就是过高了。
追问:

怎么计算这30%,成交价30%还是目前市场价30%,还是(目前市场价-成交价)*30%

回复时间: 2013-05-02 14:17
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适当减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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