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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摔伤赔偿

江苏-南京 05-02 16:00  悬赏 0  发布者:杨梦怡199……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今年一月份在下班回家途中在公交车上摔伤,交警出具对方全责的事故认定书,单位也为我办理了工伤认定报告,现在单位每月给我病假工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单位说因为病假超过一个月,取消了我今年的15天年假,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我伤好后能向公交公司索赔全额工资和年假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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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05
公交公司应负责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01
只要你有证据的话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05
可以问公交公司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13
你好,可以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18
《职工带薪休年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请病假的时间没有超过上述规定的,公司不应该取消你的年休假。因此,造成年休假的损失是因单位造成,与公交公司无关,故而不能找公交公司索赔,但是病假期间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26
您好:
工伤期间待遇不变,单位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45
你好,不合理。可以提出索赔全额工资和年假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5-02 16:54
单位做法不合理,应当向其主张全额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5-03 09:46
这种做法不合理,要求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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