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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忙看看我的答辩状行不行?

浙江-杭州 05-02 19:51  悬赏 0  发布者:xx6612 给我留言  回答:(0)
答辩状
答辩人:徐某,男,汉族,1966年12月16日生。
被答辩人:王某,男,汉族,1985年2月3日生。
被答辩人:何某,女,汉族,1987年11月6日生。
答辩人就王伟乾、何方方诉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理由: 
(一)、被答辩人所诉与事实不符。
1、被答辩人称我将‘妻子作为产权人加名至交易房产上,致使原告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明书’,不符合事实。因为加名后并不影响合同履行和过户交易。
从1月23日通知其变更(详见变更协议)至2月20日‘加名’完成,在合同期的90天内有足够的时间办理权属过户交易;我一直积极主动履行合同,可是被答辩人拒不配合。所以不能在90天内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完全是由于被答辩人恶意拖延和毁约的结果,理应有其承担260000元的违约责任。
2、被答辩人称房屋转让价格为130万元,硬性装修11万元,不符合事实。买卖居间协议约定房价是141万元,一切税费由被答辩人承担,毛坯交房,所以硬性装修根本就不存在!其伪造事实和阴阳合同,偷税漏税。
3、我没有收到和见到被答辩人声称的税费108366元和中介费10817元。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有重大瑕疵,不能采信。
1、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目录1房屋转让合同不仅是伪证,而且还是一份阴阳合同,共有权人郭某的签字是中其圈套补签的,一式8份合同中其他7份都没有补签字。
2、2万定金在房产转让补充协议第五条第一款明确约定转交中介作为被答辩人应缴纳的税费,事实上,我如约在领取首付款之前的2013年1月5日已经交回2万定金。详见所附交回定金收据。
3、被答辩人提供的视听资料及整理文字,证明其代理律师冒充朋友违规取证,再次证明其一开始就设圈套,恶意毁约的事实。
因此,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结果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不应承担责任。

(三)、事实上,我不仅没有违约,还一直积极履行合同,而被答辩人从一开始就恶意毁约、拒不履行合同。
1、2012年12月8号买卖居间协议第六条约定在拾天内签订正式转让合同。但是被答辩人违约,在我追究违约责任(2万定金作为违约金)后才打电话向我道歉,拖延至19号才签定正式合同。详见12月18日其来电道歉证据,这是其不诚实守信和有‘前科’的表现和证明。
2、2013年2月4日,我致电被答辩人详细解释了产权证加名并不影响履行合同和过户交易的原因。买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3、可春节之后的2013年2月20日,经过‘加名’后的产证出来继续交易后,被答辩人以耽搁了一周时间为由,要求提前交房;而在我们同意提前交房后,又开始提其他各种要求,拖延不配合办理履约手续。
4、2013年2月24日,被答辩人开始不接听电话,我连发三个短信催促也不回复。详见短信清单证据。
5、期间适逢国五条出台,买家又担心房价下跌,拖延至3月2号又适逢国五条细则20%个税出台。
事实上,无论是居间协议还是补充协议都明确约定一切税费均由被答辩人承担,国五条20%个税出台后,原先做低房价的阴阳合同继续履行,对其显然不利,所以其借故毁约,倒打一耙。
6、2013年3月4号,由其代理律师冒充朋友同学介入洽谈变更协议,假意口头同意变更协议,继续履行合同,私自录音作伪证。之后,就开始提无理要求,只要不答应就拒不接电话和不履行合同手续。
7、2013年3月10日三方面谈无果,被答辩人从之前的公开要挟演变成敲诈勒索。
8、我要求中介公司继续约谈并发催告函发快递催办无果。
9、3月11日,我申请某区法院立案前调解和法律援助,经过诉前调解仍然没有结果。

应当指出,对于合同纠纷一事,因为我急于用钱,希望交易顺利快捷,所以已拿出了诚意,作出了最大的让步;除了一口答应提前交房之外,还答应减免2013年的物业费等。可是被答辩人还纠缠不清,无理索要补偿,恐吓扬言解除合同,否则就拖着我,让我既卖不成房子,也租不成房子,还拿不到房款!
综上,被答辩人所诉无事实依据,证据有重大瑕疵,与待证事实无关联,不能支持其主张,被答辩人的各项诉讼请求均应予以驳回。

二、答辩请求:
1、继续履行合同。
2、由被答辩人支付违约金260000元,终止合同。
3、诉讼费由被答辩人承担。
三、证据: 
(一)、人证3名:
1、某区法院立案、申诉、调解中心王小姐,联系电话865。
2、居间中介某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经纪人董某、王某。现住某号,联系电话13777、152571。
(二)、书证和其他证明10项:
详见答辩证据目录。
此致
某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徐某
二〇一三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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