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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资金冻结,没有到账需要还吗

河南-焦作 07-02 15: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6)
网络贷款资金冻结,没有到账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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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36
你好,你把合同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正确处理。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69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37
你好,签订贷款合同了吗?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39
你好过链接网站下载的贷款软件基本上都存在不可靠性, 建议贷款尽量去正规贷款平台, 不要去这些平台贷款,出现情况建议及时给我看看相关材料,再教你如何维权有需要联系我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42
可以直接申请查询的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53
你好,不用还款,钱没有打到你的银行账户,你没有拿到贷款不用还款,也不用承担其他责任。也不用担心征信的问题。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谨防被骗,尽快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7-02 16:02
不需要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82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02 16:08
不用理会或者报警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02 21:43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0564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7-03 11:15
你好,是不是网贷提现到平台,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就说先要开通会员,等你开通了会员,又说你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客服就告诉说你要交保障金,解冻金,保证金、留置金等各种理由交钱到某个帐户才能解冻,然后有可能还给你发一份银监会的文件,或者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要到法院起诉并提交征信机构,把你列入黑名单,即使你没有收到钱也要按照约定还款,并且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你故意骗贷罪刑事责任等等,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你有可能是被套路贷了,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不要自己盲目处理,否则有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以及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38
你好,任何网贷需要先收取费用的,比如:“解冻金”等,这些都属于套路贷,具体加我截图看看相关平台信息,教你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39
你好这是套路贷,可以解决。首先要核实对方平台资质,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使用“套路”,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进而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要仔细分辨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具体咨询可直接联系,(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39
网络贷款很多不合法,所以应提高自身的戒备心,不要给钱。不用担心,贷款相关材料可以给我看看,我可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1-07-02 15:44
你好,网络贷款一定要去正规的贷款机构或银行申请,谨防陷入“套路贷”,赶紧报警或者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7-02 16:16
你好,任何贷款需要你提前交费的都是诈骗,一定要小心谨慎,有需要可以加我帮你分析教你如何正确处理这种网贷。
回复时间: 2021-07-02 17:34
你好,是骗局,不要相信对方
回复时间: 2021-07-02 20:03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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