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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

 05-03 11:13  悬赏 0  发布者:安哲希001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陇南 回答:(2)
2月25日我驾驶7坐五菱荣光行使在甘肃省陇南市文县路段时发生两车相撞,我驾驶的车内有一伤员。现以划分责任。本人在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我投保的保险公司是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就理赔项目达不成共识。保险公司告知 我车伤员医疗费用应由对方承担。对于我车伤员保险公司不进行赔付。
所以我不理解这种情况该怎样
望得到正确的处理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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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3日 11时13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3 11:13
非常简单 赔偿无法协商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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